我市启动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化达标活动
6月1日,市运管处召开“全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化达标活动”动员会,要求按照省交通厅“交通质量管理年”的有关精神,在全市一、二类维修企业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和汽车特约维修4S店中开展服务质量规范化达标。达标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,设备、设施管理,诚信经营,规范服务,质量保证,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。此次活动的突出特点是:“诚实守信”成为企业达标的基本红线。评比标准明确规定:凡是存在填制假单证,代开、买卖《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》;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,虚列工时和各种材料费,以及检测站存在出具虚假报告,拼接检测数据等行为的将一律不得评为服务质量规范化达标企业。达标活动还要求自2006年起,未达标的企业将不能取得车辆维修救援网络成员单位资格,也不得参加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单位的招投标,运管部门也将不推荐其参加政府机关车辆定点维修单位的招投标,不得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。
(刘纯峰) |